臨沂市莒南縣二手車老板葛某通過微信與他人談妥了一筆收購十幾輛舊車的生意,可在按約定轉出元后,對方卻失聯了。想到連對方姓啥叫啥、人是哪里的都不知道,察覺被騙的葛某無奈之下報警求助。
去年11月23日,從事二手車生意的莒南縣嶺泉鎮某村青年葛某走進了當地派出所報警稱,他被人以賣給自己二手車為名騙了元錢。據葛某講,因為自己是做二手車生意的,經常在微信朋友圈發布買賣車輛信息。葛某曾經賣過兩輛車給對方,每次對方都是微信轉款給葛某,然后再來開車。來開車的人大約二十四五歲,身高180厘米左右,中等身材,但對方的姓名,自己并不清楚。
案發兩天前,對方打電話與葛某聯系,說有兩輛帕薩特、一輛捷達,總共5800元錢,詢問葛某是否有意向收購,見對方通過微信轉過來的照片車輛狀況尚可,葛某當即將5800元錢通過微信轉給了對方。第二天,對方又說手上有6輛普桑、兩輛面包和皮卡、比亞迪、夏利各一輛,共11輛車,問葛某能否收購。有收購意向的葛某經一番討價還價,最終還是以微信的方式付給對方元。
對方收到錢后答應葛某盡快將車輛通過物流發出。可是到了11月23日,見約定的車輛沒有如期到來,葛某隱約感覺有些不妙。想到自己連對方姓啥叫啥、人是哪里的都不知道,于是在催促對方發貨的同時,詢問對方的真實姓名。很快,對方發過來一張名為李某波的身份證,可葛某發現身份證上的照片明顯與來取車的人長相不符,葛某心中疑竇叢生。在多次撥打對方電話不通后,察覺被騙的葛某報了案。
接到報案后,莒南縣公安局嶺泉派出所立即立案展開偵查。通過了解案情,民警根據相關線索對葛某的微信匯款收款人的身份進行追查。今年1月18日,莒南公安通過多警種密切配合,在淄博市沂源縣將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波抓獲歸案。
今年25歲的李某波平時靠倒騰二手車賺外快。到案后,他對使用他人身份證冒名自己騙取葛某元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李某波已被莒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記者 褚菲菲 通訊員 徐向田 王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