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為搶救受傷人員而改變現場時,應標明位置。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給予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立即離開現場的,應當及時向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具體交通事故后的處理流程:
1.私撞:用手機拍下對方司機的長相和衣服,以及車輛車牌和被撞受損部位,自己去路邊商量私撞的事情。
2.小碰撞險:碰撞后不要移動車輛。給路邊的保險公司和交警打電話,等交警和保險公司來開會。
處理交通事故的原則是以自行協商為主。協商不成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就報交警和保險公司。因為保險公司根據交警的職責處理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交通事故沒有保險公司只能報交警,沒有交警不能報保險公司。
上報交警處理事故流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及時趕赴現場。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實清楚,機動車可以移動的,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記錄事故后恢復交通。拒絕離開現場的,應當強制離開。對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采取簡易程序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調解損害賠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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