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的于先生前不久買了一輛進口大眾途觀SUV二手車,價錢合適,挺高興。可高興沒多久,他忽然發現這車不太對勁,好多記錄有被人為修改的痕跡,這竟然是輛事故車!
這輛2011款進口大眾途觀SUV是于先生在芝罘區茂群二手車交易市場買的,當時花了7萬塊錢。按照機動車登記證書顯示事故車可以開嗎,這輛車之前已經進行了5次轉移登記,到于先生手里已經是第6次。
把車買回來開到龍口以后,于先生發現,車的發動機故障燈突然亮了,于是他把車開到了大眾4S店進行檢測,檢測結果讓他非常氣憤。
不僅里程表從9萬公里變到了24萬多公里,于先生在購買完保險后還發現,這輛車竟然出過三次理賠事故。
于先生和二手車經銷商簽訂的《二手汽車買賣合同》顯示:本車保證無事故、無火燒、無水淹事故車可以開嗎,否則全款退車。
接下來,記者和于先生一塊找到了當初賣車的趙經理。
雙方約定下午4點前把車款退回,可到了約定時間,趙經理還是沒退一分錢。目前,于先生已經打算起訴二手車經銷商。
山東乾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強:像他這種情形,我認為是非常典型的消費欺詐。咱們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規定,要求商家退一賠三。退一賠三的概念是什么?是我當初購買這個車輛花了多少錢全部退回事故車可以開嗎,并按照這個金額的三倍賠償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