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都會選擇買車來作為自己的代步工具小車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很多司機平時也不注意交通規范,這就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了,那么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樣的?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法律快車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樣的
對不適用簡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當事人不同意使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應使用一般程序處理事故現場。
(一)交通事故調查取證
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按規定接受訊問,如實回答。證人接受詢問時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因檢驗鑒定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暫扣交通事故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駕駛證小車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并開具《暫扣憑證》。對僅造成車物損失使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不得暫扣無責任一方的事故車輛。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按照處理交通事故的有關規定、標準進行。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按規定檢驗交通事故死者尸體。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標準,評定傷殘等級。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無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規定認定事故責任:
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3、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完畢后,應當制作責任認定書,并按規定宣布和送達當事人。
(三)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
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應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書》原件,并提出書面申請或填寫“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申請書”。
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并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四)對事故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
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事實、事故責任小車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并告知當事人的權利。被處罰人可以陳述和申辯。當事人如對處罰有異議的,應提出復核或聽證申請。被處罰人經復核或聽證仍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
(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
辦案人員應按規定對事故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調解。經調解,各方當事人達成損害賠償協議的,由辦案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在規定時限內經2次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損害賠償協議的,辦案人制作《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由各方當事人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六)交通逃逸事故的追查
發生交通逃逸事故后,受害人或目擊者應記清肇事逃逸車的車號、車型、顏色及逃逸方向,并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或者向附近的巡邏、值勤民警報告。
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負責查找肇事者、肇事車輛,調查取證。
二、交通事故如果對方不來處理怎么辦
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訴,勝訴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三、交通事故自己出車禍后怎樣處理,應該怎么辦
交通事故自己出車禍后的處理方式是:
(一)首先保護現場然后報警,報自己的保險公司,之后是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等候交警來處理。若在高速路上,肯定不能站在原地等候,要去安全地帶;
(二)關于賠償事宜可雙方協商,也可由交警認定責任,調解或到法院起訴解決;(三)主要賠償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承擔,超出部分或未上保險的由車主或司機承擔。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綜上所述,一般交通事故處理還是會依照相關的程序來處理,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樣的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快車,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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