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借車有風險 千萬要謹慎?!比ツ?月,司機劉某駕車途經一小區門前斑馬線時,將一名過街行人撞傷。事故發生后,肇事司機劉某雖然第一時間停車報警,并盡快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救治,但傷者仍因全身多處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認定
人民法院,就該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審判決:
肇事司機劉某,被判交通肇事罪獲刑1年3個月,并承擔36萬余元的賠償費;而將車借給劉某的車主陳某,鑒于車主陳某借出的車符合國家制動標準,因此陳某不承擔賠償責任。同年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對該起事故作出認定:司機劉某因有駕車行至斑馬線時未禮讓行人等交通違法行為開別人的車出交通事故,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死者不負本次事故的責任。
三、借車出現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幾種情況:
1、借車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歸咎
開車人是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理應根據其過錯責任自行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車輛所有人管理不善,將車借給沒有駕照的人或存在其他過錯,而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也應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應注意當地法院司法實踐做判例。
2、如果借車人為無證駕駛,又在事故中死亡的處理:
借車出事故造成損害,出借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借車人無證駕駛,出借人明知而出借的,更要承擔責任。借車人自己造成損害,屬于自陷風險,是對自己安全的漠視,原則上應當自擔風險,但是出借人明知借車人為無證駕駛而出借,也有過錯,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3、借車人有駕駛證,借車時有明確約定事故自負的借車人發生交通事故,應承擔賠償責任。
車輛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關系將車輛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出現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根據機動車輛運行支配與運行利益歸屬原則,在機動車輛所有人將機動車輛合法轉移(出租、出借)給他人占有時,車輛的承租人、借用人已成為機動車輛運行支配者與運行利益的歸屬者。
外借車輛時一是要保證車輛性能完好,二是要查看借車人是否有駕駛資質,三是要注意借車人是否處于合適駕駛狀態,保證對方無酒駕、醉駕、毒駕等。
因此,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輛所有人出租 或出借時明知機動車輛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租人和借用人不具備使用駕駛車輛的資格或技能而仍然出租、出借而發生交通事故的?;谛湃侮P系,應當由出租人、承租人或出借人、借用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受害人可向其中任一方或雙方提出賠償請求,更有利于對受害人權利的保護。
四、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開別人的車出交通事故,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開別人的車出交通事故,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條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五、寄語
借別人的車開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責任的承擔著往往是開車的人,但是車輛的主人也可能會承擔有一定的連帶責任,這也提醒大家不要輕易將車給別人開以避免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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