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小薛在某保險公司投保,自以為投保了“全險”。一天,由于超速行駛追尾一臺豪華轎車,事故造成兩車損失嚴重事故造成車輛貶值還可以賠嗎,對方在4S店修車花費20萬元,保險公司完成賠付后,對方稱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5萬元,要求小薛賠償。小薛心想自己買了全險,讓保險公司索賠即可,可保險公司答復小薛:車輛維修后的貶值損失屬于間接損失事故造成車輛貶值還可以賠嗎,不在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范圍,拒絕理賠。最終對方將小薛起訴,經第三方鑒定對方車輛確實因修復產生貶值5萬元,法院判決此費用由小薛承擔。
案例分析:
目前,事實上是沒有“全險”概念的事故造成車輛貶值還可以賠嗎,所謂“全險”,較為廣泛的是指包含了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主要險別的保險組合。投保人購買不計免賠險,主要是包括車險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主要險種的組合,因對條款的不了解,誤認為全險=所有損失金額全額賠償。消費者應詳細閱讀保單內的條文,以使自身權益得到可靠的保障。
風險提示:
小編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不僅僅是修車后的車輛貶值損失,修車期間的交通費、因事故造成的誤工損失、精神損失等都是間接損失,以上損失都不屬于保險的賠付范圍。大家在進行車險投保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后再簽署《投保單》,只有在明白哪些“賠”哪些“不賠”,才能稱得上是一名專業的“老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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