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衛報2017.05.1100:38
本報訊(通訊員王海蓉鐘靜記者臧首成)“4S店把車輛出廠合格證抵押給銀行,可把車賣給了我,現在辦不了牌照!”近日,市民楊先生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他全款在浦口一家4S店購買了一輛價值70萬元的寶馬車,合同約定4月底前提車,可過了約定時間,4S店卻沒有把車輛合格證交給楊先生。
4月初,楊先生在4S店看中了一輛寶馬轎車。當時銷售人員告訴她,車輛合格證正在銀行抵押。如果買了車,公司最多三天就能把合格證拿回來,不耽誤車子辦理牌照。楊先生當天交了全款,約定在4月底前提車。
提車當天,因為沒合格證,4S店給楊先生打了一張臨時牌照??纱撕笏啻卧儐柡螘r能取回合格證,4S店工作人員總是互相推諉,“車質量沒問題,合格證晚拿兩天沒什么事?!币驗槟貌坏胶细褡C上不了車牌,焦急萬分的楊先生只好撥打了熱線投訴,浦口區市場監管局江浦分局工作人員接到工單之后,立即趕往消費者購車的4S店,了解相關情況。
工作人員在與4S店銷售經理溝通此事后車被抵押了可以強制銷戶嗎,發現事實正如消費者所述車被抵押了可以強制銷戶嗎,一些經銷商銷售狀況不好,就會把現車抵押給銀行,而合格證就成為抵押擔保物交由銀行保管。等到資金回籠后,經銷商還錢取證,交給購車者。
江浦分局工作人員告知4S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車輛上牌必須提供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對于購車消費者來說,車輛合格證是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投保、注銷等手續時,必須提交的規定證明文件之一。經過協商調解,當天下午,4S店銷售經理將車輛合格證交給了楊先生。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把車輛合格證抵押給銀行就相當于把車抵押給銀行,一旦4S店無法償還銀行貸款,被抵押車輛有可能被銀行強制執行,消費者相當于購買了一輛沒有“保障”的車車被抵押了可以強制銷戶嗎,這種車證分離銷售已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因為4S店在銷售車輛時已經違約在先,要求4S店退款,車輛在此期間因使用產生的損耗應由4S店承擔。若經銷商遲遲不能提供車輛合格證,消費者可要求退車,如果車輛已投入使用,雙方可協商解決。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和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者其他問題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