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背景:
當前商業銀行等信貸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外部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尤其是受到疫情的沖擊,很多信貸機構的資產質量嚴重下滑,監管部門也對銀行資產質量和風險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信貸業務是銀行的核心業務,是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貸前調查是貸款三查中最重要的環節達州拿車做抵押貸款,是貸中和貸后的基礎達州拿車做抵押貸款,貸前調查的工作質量如何,對信貸機構的信貸資產質量有直接的影響。近些年,由于信貸業務人員缺乏貸前調查的基本技能,導致貸前調查不充分,信貸機構風險頻發。
信貸業務離不開擔保,擔保方案的設計是信貸業務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是信貸業務人員的基本功。擔保方案的設計應當遵循三個基本原則,分別是有效、有用和有度,其中有效是基礎、有用是目的、有度是關鍵。
風險管理能力是信貸機構的核心競爭力,要想提高自身風險管理能力,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團隊。為有效提升信貸業務人員貸前調查技能、熟悉貸前調查的基本流程和操作要點、了解擔保方案設計的基本原則及常見法律問題、熟悉常規業務的常見法律風險點,我們特組織本次培訓班,歡迎報名參加。
學員對象:
適合信貸機構信貸各條線業務人員,既包括基層客戶經理,也包括中層、高層管理人員。
學員收獲:
1、掌握信貸業務的基本原理和擔保的一般規則;
2、掌握擔保方案設計的基本原則并能熟練運用;
3、了解實務中關于擔保的一些常見法律問題;
4、熟悉常見業務的主要風險點。
開班時間、地點:
時間:2022年8月26日-28日、其中8月25日為全天報到
培訓地點:成都
課程大綱:
模塊一、有效、有用、有度——風控視角下擔保方案設計的基本原則及常見法律問題解析(2天)
一、信貸及擔保概述
(一)如何理解信貸?
(二)信貸風險的兩大根源——還款意愿+還款能力
(三)如何理解擔保?——擔保的三大特征
(四)擔保的兩大作用
(五)好的風控體系要解決兩個核心問題:授信準入+離場決策
(六)授信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七)信貸風控的3大邏輯
1、基于經營能力的風控邏輯——本源;
2、基于控制和鎖定資產的風控邏輯——補充;
3、基于違約成本的風控邏輯——衍生。
(八)小是小,微是微——微貸與小貸背后的不同風控邏輯
(九)信用分析的“五維框架”——宏觀維度、行業維度、區域維度、客戶維度、反欺詐維度
(十)信用分析的核心六要素(借款用途、人品、違約成本、第一還款來源、債權保障因素、發展前景因素)
(十一)擔保方案設計時的5大注意事項:
1、合法合規;2、市場定價;
3、可變現;4、核心利益可觸動;
5、防止過度。
(十二)擔保方案設計的三大基本原則——有效、有用、有度
二、擔保方案設計的三大基本原則之有效——基礎
(一)如何理解有效?
(二)合同不成立的風險
1、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一般規定;
2、合同生效條款如何約定?——“簽名并蓋章”和“簽名或蓋章”一樣嗎?
3、如何防范假簽名的風險?——4大注意事項。
4、如何防范假公章風險?——如何理解九民紀要第41條的“看人不看章”規則。
5、被擔保的主債權不確定,擔保合同成立嗎?
6、最高債權額是最高額擔保合同的必備要素嗎?
8、如果多個擔保人在一個合同上簽章,部分擔保人未簽章或簽章虛假是否影響合同成立?
9、股東僅在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中表明提供擔保,但未簽訂正式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否成立?
(三)擔保無效的常見情形及法律后果
情形1:擔保合同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
1、民法典關于擔保合同效力的一般規定;
2、如何理解保證欺詐?
3、借款人構成騙取貸款罪,是否影響貸款合同和擔保合同的效力?
4、擔保合同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的法律后果。
5、銀行違反展期關于累計展期期限的規定發放貸款,是否影響主合同的效力?
6、銀行違反監管部門(部門規章)的規定,違規發放貸款,是否影響主合同和擔保合同的效力?(以“以貸收貸”為例)。
7、擔保公司違反規定,經營貸款業務,是否影響主合同和擔保合同的效力?
情形2:擔保合同因為自身原因無效
1、審查的5個方向;
2、因主體資格無效;
(1)未成年人提供的擔保有效嗎?
(2)機關法人、居委會、村委會擔保資格分析;
(3)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性的學校、醫院提供擔保,有效嗎?
3、因標的物無效
(1)土地經營權可以抵押嗎?
(2)農村的宅基地可以抵押嗎?
(3)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性的學校、醫院的公益設施能抵押嗎?
(4)學校、醫院的收費權抵押有效嗎?
(5)違法的建筑物抵押,抵押有效嗎?
4、因程序問題無效
(1)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經公司決議機關授權對外提供擔保,有效嗎?
(2)上市公司未經公告,對外提供擔保,有效嗎?
(3)合伙企業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對外提供擔保,有效嗎?
(4)農民專業合作社對外提供擔保,未經成員大會決議,有效嗎?
(5)國有企業和三資企業擔保需要注意的問題;
(6)展期未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能以此要求免責嗎?
(7)股權質押是否需要經過配偶同意?
(8)股權質押是否需要征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9)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未經配偶同意進行抵押,有效嗎?
5、因內容無效(部分內容)
(1)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范圍大于主債務的范圍,有效嗎?
(2)約定獨立擔保條款,有效嗎?
(3)約定流押條款,有效嗎?
(4)格式條款的相關法律風險;
(5)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約定不一致時的法律適用?——以保證期間為例;
(6)格式條款無效的常見情形(以按揭貸款業務為例)——開發商爛尾,購房者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及貸款合同,是否還需要履行后續還款義務?
(7)其他注意事項
6、因違反《民法典》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一般規則而無效(略)
思考:在受托支付中,交易背景虛假,擔保人能否以貸款人未盡審查義務,要求免責。
7、擔保合同因自身原因無效的法律后果——新擔保制度解釋第17條第2款解讀。
(四)不具備物權效力或物權效力有瑕疵
1、抵押與質押;
2、登記生效VS登記對抗;
3、動產抵押與動產質押的區別和聯系;
4、以動產抵押的,未辦理抵押登記的法律后果?——如何理解民法典403條的善意第三人?
5、動產抵押VS買受人——民法典404條解讀
6、只簽訂房屋抵押合同,未辦理抵押登記達州拿車做抵押貸款,有抵押權嗎?
7、只簽訂應收賬款質押合同,未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設立嗎?
8、以貨物質押的,為實現有效的交付,質權是否設立?
9、保證金質押如果未滿足“特定化+移交占有”,質權設立嗎?
10、差額補足涵、流動性支持函等增信措施性質的認定?
11、其他典型問題
三、擔保方案設計的三大基本原則之有用——目的
(一)擔保的兩大作用;
(二)保證擔保的5大基本點;
(三)篩選保證人的三個維度;
(四)擔保人之間能相互追償好還是不能相互追償好?——新擔保制度解釋第13條解讀。
(五)同一筆貸款有多個保證人,部分保證人代償一定金額,債權人放棄其后續保證責任,影不影響向其他保證人追償?
(六)共同抵押的常見法律問題分析
(七)擔保物權實現三部曲;
1、以房屋抵押為例;
2、以股權質押為例;
3、以保證金質押為例;
4、以活體畜禽抵押為例;
5、以保兌倉業務為例。
6、排污權質押案例分析;
7、應收賬款質押業務典型案例介紹
(八)其他債權保障措施的運用;
(九)擔保方式的選擇
1、最高額擔保和一般擔保
(1)最高額擔保與一般擔保的區別;
(2)什么時候選擇最高額擔保?什么時候選擇一般擔保?
2、動產擔保
(1)抵押好還是質押好?——選擇標準?
(2)浮動抵押OR一般抵押?
(3)動態質押OR靜態質押
(十)明知擔保無效還接受——你覺得他想的對嗎?
四、擔保方案設計的三大基本原則之有度——關鍵
(一)思考:擔保是多多益善嗎?
(二)設計擔保方案時需要考慮四個因素;
(三)有銀行要求夫妻雙方必須都提供擔保才能準入,你同意嗎?
(四)關于抵押物崇拜的思考;
五、常見業務風險點介紹
(一)房屋抵押貸款業務;
(二)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
(三)活體畜禽抵押貸款業務;
(四)糧食抵押貸款業務;
(五)機器設備抵押貸款業務;
(六)貨物質押業務;
(七)應收賬款質押業務;
(八)保證金質押業務;
(九)其他業務。
模塊二、植入信貸視角快速掌握財務報表分析的信貸調查十步法及強監管背景下的七項關鍵制度串講(1天)
第一部分 植入信貸視角快速掌握財務報表分析的信貸調查十步法
一、客戶盡職調查十步法
(一)前六步(人的維度)
1.實際控制人
2.銀行、同業
3.財務負責人
4.采購負責人
5.生產負責人
6.銷售負責人
(二)后四步(物的維度)
7.門頭、內景
8.庫房
9.生產車間
10.保證人或物
二、盡職調查十步法講解
(一)實際控制人
1.調查目的 2.需要了解的六方面問題 3.需要收集資料及驗證方法
(二)銀行、同業
1.調查目的 2.需要了解的兩大問題 3.需要收集資料及驗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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