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是什么?
最新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是:當事人應先自行處理交通事故。但對于隨后發生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先撤離現場,然后自行協商賠償損失。當當事人經協商達成協議的,應當共同簽署并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損害賠償協議包括時間,地點,天氣,所涉人員的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碼,聯系信息等。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車碰人的處理流程,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交通事故車碰人的處理流程,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交通事故車碰人的處理流程,駕駛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不得駛離。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事故有關情況通知有關部門。
我國的道路交通法對于輕微的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了重新的規定,大大簡化了處理的流程,提高了處理的效率。如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且事故程度輕微,
雙方沒有糾紛且無異議的都是自行協商處理而不需要報警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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