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動產的變更情形,會進行不動產的額抵押或者是租賃等有效的民事行為,要注意不動產的產權證是否合法以及不動產權證的實際操作如何。在機動車產權證抵押貸款如何辦理?
一、機動車產權證抵押貸款如何辦理?
1、接受客戶信息
接受客戶信息的人員應初步了解客戶的大致情況,以判斷是否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經初步判斷:認為基本符合貸款條件的,通知客戶準備貸款基本資料。
2、資信調查、整理資料上報(擔保公司、貸款銀行)
對客戶進行貸前資信調查時擔保公司應與銀行一起到客戶家和單位。如銀行不參與調查,由擔保公司調查。
(一)擔保公司收集客戶的基本資料
1、首先檢查客戶資料的真實齊全性。包括: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首付款證明、購車合同、住房證明等(法人另需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憑證復印件)。
2、擔保人:擔保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收入證明等。
需要注意的有: 1、購車協議原件必須有經銷商的蓋章及借款人的親筆簽名。2、婚姻證明必須由當地居委會開具,單位開具的無效。
(二)要求客戶簽字的主要材料:(由擔保公司負責)
1、借款人夫妻雙方簽署貸款申請表、擔保服務合同、同意承諾書、委托書、聲明書、貸款銀行的管理文本、借據、借款合同、抵押登記申請表。同意抵押聲明書一、二,授權書、貸款委托扣款協議、意向書、公證申請表一、公證受理通知單回執、公證處談話筆錄
2、擔保人簽署擔保公司申請表、不可撤銷擔保書。
3、調查人員將調查文本、調查報告及客戶提供的有關資料交網點受理人員整理,經銀行初審基本符合貸款條件后通知客戶前往銀行交存首付款、同時由擔保公司收取各項費用,并向客戶開具收據。當銀行通知放款時通知客戶前往受理銀行簽字。
4、擔保公司審批后,將公司蓋章的3份保證合同報送銀行。銀行審批通過后放款:貸款直接發放到汽車經銷商賬戶。
5、客戶提車時汽車經銷商應將所提車輛的合格證、技術參數表、注冊登記聯、發票聯交擔保公司。發票聯由擔保公司交貸款銀行。提車后應立即辦理車輛保險,并提醒客戶及時掛牌(十天內)。車輛保險單原件由擔保公司交貸款銀行。
6、汽車掛牌、公正、抵押均由擔保公司負責辦理
由汽車經銷商協助: 1、客戶購買購置稅后擔保公司派員和客戶一起掛牌。掛牌后,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及購置稅單、送返原貸款行的擔保公司受理網點。擔保公司受理網點將材料復印3份:交銀行、公證處、各一份、擔保公司歸檔一份。掛牌后的保險單批件復印一份交擔保公司歸檔,保險單批件原件交銀行。2、整理公證資料:(擔保公司負責整理資料并辦理公證) 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購車發票、機動車登記證、保險單、行駛證、汽車購置稅的復印件、委托書、聲明書各一份,公證申請表、公證受理通知單回執、公證處談話筆錄、合同5份(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公證書交擔保公司一份。3、整理抵押資料:(擔保公司負責整理抵押資料并辦理車輛抵押) 借款人身份證、銀行組織機構代碼證、抵押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公證合同復印件各一份。(抵押后的機動車登記證原件按銀行要求辦理銀行抵押貸款車,機動車登記證資料復印一份交擔保公司)
7、貸款資料由銀行和擔保公司分別保管。擔保公司存檔的資料,按照公司資料明細交接表整理歸檔。
8、貸后管理: 貸款發放后,由銀行、汽車經銷商、擔保公司共同管理貸款。
每月的貸款還款日五日前由擔保公司專人電話提醒客戶按時還款。還款日后客戶不能還款的則由擔保公司到客戶家中催收。還款日后的第八天如果客戶仍不還款,由擔保公司墊付。擔保公司繼續到客戶家中催收。擔保公司墊付后銀行抵押貸款車,客戶還款時應首先償還擔保公司的墊付款。
客戶如果連續三期不還款,按照協議規定:擔保公司應首先向銀行墊付逾期的貸款本息。同時應將客戶貸款購買的車輛拖回:拖車時銀行應出具《委托扣押汽車留置單》。拖車應由擔保公司具體組織實施,車輛拖回后暫由擔保公司代為保管。
經合法程序拍賣拖回的車輛后,其資金應首先償還銀行貸款本金及利息余額和擔保公司所墊付的資金。然后支付拖車時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二、房產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區別在哪
1、成本不同:主要是利率方面對于按揭貸款,就是商業貸款,又叫個人住房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利率都是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
以前做買房按揭貸款利率還有折扣,由于當今政策緊,額度少,利率不降反升利率上浮。但是按揭的上浮低于抵押的上浮。
2、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同:抵押關系中,若債務人即抵押人銀行抵押貸款車,則只有兩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抵押權人和抵押人。
而按揭關系中,最少應有三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按揭人(銀行)、按揭人(買方)、第三人(原房屋所有人)。
3、先期條件不同:借款人要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
而按揭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卻只能用以購房。
三、什么是不動產權證的實施難點
隨著《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執行日期的到來,各地不動產登記局開始紛紛忙碌,但全面實行登記工作非簡單之事,其主要有兩大難點:
其一、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工作需直接逾越《城市房產管理法》、《森林法》、《漁業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規,因為《立法法》第63條規定:“有立法權的地方制定地方法規時,不得同《憲法》、行政法規相抵觸,無法逾越國家現行的有關各類不動產登記的法律法規。”
其二、淘汰房產證需要居民提供“個人稅號”。具體淘汰流程:居民持有統一的簿冊證————持有納稅人識別號————換發不動產權利登記證————全民不動產聯網。也就是通過此舉,將個人房產納入稅務征管部門的信息系統,之前未被信息化的房屋產權將被聯網信息化,同時一并進入稅收征管部門的系統,為房地產稅的征收奠定技術、數據、產權等基礎(這一工作不包括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房產)。
雖困難重重,但不動產登記工作仍鼓浪前行,中央編辦、財政部、住建部、農業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海洋局8家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已成立,其中財政部較積極,正緊鑼密鼓地推行房地產稅立法,爭取2015年年底出臺《房地產稅立法(草案)》,因不動產登記工作和房地產稅是一個串聯的改革制度,“我們正在調研不動產登記的技術系統,技術指標是我們房地產稅立法的參數之一。”
由此您就可以得知機動車所辦理的質押是需要機動車的產權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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