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經常在路上跑,發生小的剮蹭和磨損是正常的車輛事故有折舊費用嗎,但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的零部件等需要維修車輛事故有折舊費用嗎,這時候就有車主問了,除了車輛必要的維修,其他的賠償我該找誰?
有車主認為,我這車買現在賣二手還可以賣6萬左右,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只能賣3萬,那中間損失這2兩萬應該也由肇事者賠償。那么是否可行呢?
基本案情
近日,張某和彭某于一交叉口發生交通事故,彭某違反交通信號燈行駛,交管部門認定彭某負全責。因事故產生的各項損失費用發生分歧,彭某將張某告上法庭。
張某的訴訟請求是:1、賠償醫療費用1784.83元、誤工費2000元、營養費1500元、財產損失費元,共計.83元
彭某對于事故經過和責任無異議,但是對于張某提出的頭盔損失費和車輛損失費以及手機損失費等不同意。
法院判決:彭某應賠償張某誤工費833.33元、醫療費1744.83元、營養費350元、財產損失費元,共計.16元。以及案件受理費479元。
本案中。法院結合張某提交的票據,以及物品的購買價格,折舊率,殘值率酌情支付4000元。
交通事故發生后,車輛的貶值和損失確實是存在的
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車輛在一定程度上都會造成損傷,一些重大的交通事故,車輛損毀還會更加嚴重甚至是報廢。事后雖然能得到修復,但是車輛的一些性能很難回到之前,安全性也會降低。因而在二手市場,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相比其他交易價格一定程度會降低。所以,交通事故發生后,車輛的貶值和損失確實是存在的。
司法實踐中關于折舊費很難得到法律的支持
因為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財產損失范圍,也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可能產生的財產損失。也沒有明確關于折舊費的法規,所以法律上很難得到支持。只有在極少數極端情形下才予以適當的賠償。
1、新車,即買車的當日或者買車距離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較短。
2、車輛的關鍵零部件受損嚴重,或者車輛系統功能徹底損害等。
那么怎么才能得到車輛的折舊費呢
由于交通事故,車輛受到損害,雖已得到修復,但是車輛的安全性和其他性能降低,并且車輛的價格在事故發生后價值貶損嚴重,這期間的差額是車輛的實際損失,應屬于財產損失的范疇。
因此,交通事故之后,可以結合事故的具體情況,盡量去爭取一些賠償。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車輛事故有折舊費用嗎,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民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溫馨提示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請各位司機在開車時,一定要將安全牢記于心。
END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和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者其他問題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