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9月14日訊(通訊員 劉恩科 記者 張焜)山東省濰坊市原區政協委員張某,在經濟狀況困難的情況下,以做物流購車及公司做二級銷售網點的名義,從汽車銷售商處提走數輛貨車,卻賴著不肯付錢。14日,記者從高新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認為張某的行為構成了合同詐騙罪,判決其有期徒刑七年。
2014年12月中旬的一天,身為坊子區政協委員的某貿易公司老板張某來到濰坊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聲稱他與人合伙做物流業務需要購車,先將車開走讓合伙人看看,看中就買,看不中就退還。
因為張某的公司曾做過這家汽車銷售公司的二級汽車銷售網點,彼此較為熟悉,汽車銷售公司的老板就同意了張某要求。很快,提走車的張某電話告知汽車銷售公司,2輛車全部都要,但雙方未簽訂書面買賣合同,購車款亦未付。在汽車銷售公司多次催討下,11萬元的購車款,張某只支付了1.1萬元。
2015年9月初,還沒要到全款的汽車銷售公司,突然聽說張某因詐騙被抓了,馬上到公安機關報警。這時,該汽車銷售公司才知道,張某還以做二級汽車銷售網點的名義,從其他汽車銷售公司提走了數輛貨車怎樣查詢車輛有沒有被抵押,但很多車款都沒有支付。其中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見情況不對報了警,才讓真相浮出水面。
后經高新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間,張某利用自己公司長期從事汽車銷售的便利條件,以做物流購買汽車或做二級汽車銷售網點的名義,從三家汽車銷售商處騙取汽車7輛,詐騙數額人民幣近80萬元。
法院認為,在從汽車銷售公司提取車輛時,張某公司員工的工資已經不能按時發放,且公司長期以來納稅額很少。而張某也供述,其對外借款本金120余萬元未還,其名下的房屋、車輛等主要財產以及部分字畫已抵押給銀行或其他債權人,說明當時張某個人經濟也陷入危機。
此外,張某以做物流購車的名義提走車,但車并未用于做物流業務;他以公司做二級銷售網點的名義提走車怎樣查詢車輛有沒有被抵押,但車并未放在公司進行對外銷售。由此可以認定,做物流購車、做二級銷售網點代為銷售車,都是張某為了達到提走車的目的而虛構的事實。實際上,其提走車的目的就是用車作抵押借款,借出錢來用于償還其之前所欠的債務。
而自用買車,要支付車款;做二級銷售網點代為銷售,車賣了,要將車款歸還,車沒賣,要將車輛退還。但張某取得車后,既不及時付款亦不主動退車。汽車銷售公司方追要車款,張某要么躲避,辦公室找不到、電話不接,要么以種種理由推脫,遲遲不付車款。從提走車輛到案發,張某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其為履行義務做過任何實質行動。
法院認為,張某的公司由張某決定并具體實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巨大,行為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構成合同詐騙罪怎樣查詢車輛有沒有被抵押,應予刑罰。遂判決張某的公司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罰金30萬元;張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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