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障車,又稱道路救援車,在道路發生事故時,能迅速將事故車輛、危險物品脫離現場,從而確保交通通暢。當道路發生危險品事故時,應按預先設定的方案進行清障救援處理交通事故案發現場的車輛誰拖走,具體的步驟如下:
道路危險品泄露事故
第一步:到達事故現場后,由地方人民政府、消防、交巡警、路政、安監等部門成立危險品事故處置臨時指揮部交通事故案發現場的車輛誰拖走,現場確定指揮長。清障人員、路政人員協助交巡警確定人員、車輛分流疏散方案,實施交通管制,必要時可封閉事故的半幅路段,并開啟就近中分活動護欄進行改道,設置交通警示等標志,控制險情,同時將交通管理方法通知監控分中心。
第二步: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后,由一名交巡警在來車方向負責指揮、疏導交通交通事故案發現場的車輛誰拖走,防止二次事故。
第三步:消防人員對起火車輛均實施滅火工作,同時各救援人員協助醫務工作者、救援車,疏散受困人員,救援受傷人員。
常見的道路危險品交通事故有泄露、火災(固體火災、液體火宅、氣體火宅)、火藥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第四步:傷員救護完畢以及事故險情得到控制后,交巡警迅速查明事故原因。
第五步:消防部門制定泄漏、殘余危險性獎品清理辦法以及清障車處理事故方案,清障人員按消防部門指示進行危險品的清理工作和事故車輛的拖吊工作。
危險化學品分為爆炸品(不含煙花爆竹);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七大類。
第六步:環保部門對危險品事故清理過程中和清理后作出環境評估報告。
第七步:現場清理后,清障人員立即協助路政人員對損壞的路產進行核查統計。
第八步:養護人員對被危險品污染的路面進行檢測,并及時對損壞道路設施進行維修。
第九步: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清障人員及時撤除交通警示標志,并打電話通知監控分中心,撤消可變情報板上的相關事故警示信息。
像這種大型的危險品事故,一般需要重型的拖吊聯體道路清障車,才能將事故車輛拖走或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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