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8月6日訊(記者 梅建明 通訊員 張愛國)8月3日下午,南京江寧區東山交警中隊接到報警,稱在江寧上坊潤麒路發生兩車相撞交通事故。民警趕到現場時發現別車發生事故,事故的雙方仍在破口大罵、爭論不休,民警將雙方帶到中隊,并通過行車記錄儀視頻調查事件真相。經查,事故雙方竟然在慪氣中相互別車,導致兩車相撞。隨后,民警判定因雙方系故意行為別車發生事故,依法不屬于交通事故,并且保險拒絕賠償,因雙方的車損相當,由各自負責修理。
據介紹,事故的當事雙方為35歲焦某和28歲梅某。雙方駕駛車輛在潤麒路上下村路段東向西行駛時別車發生事故,由于道路正在部分圍擋施工,車輛形成匯流車道通行。焦某駕駛的是白色依維柯,梅某駕駛的是銀色榮威小型轎車,因道路狹窄相互搶道,導致各自心里慪氣,在隨后的路上雙方相互擠道,互別對方車輛,不時還打開車窗指罵。
焦某車身較大反而被梅某駕駛的小轎車別到路牙邊上了,還差點發生事故,焦某氣不過,便故意強行把梅某車輛別停,雙方將車輛在馬路中央又罵了起來。梅某指著焦某吼道:“你再別我你試試!”焦某邊上車邊說:“等著瞧!”在車子啟動后,焦某、梅某再次相互別車,焦某占著車身大一腳油門踩下去,不想兩車撞在了一起。
梅某故意別車,焦某故意撞車,導致兩車受損,因雙方系故意行為,依法不屬于交通事故,并且保險拒絕賠償,東山交警中隊協民警隨即調轄區上坊派出所以矛盾糾紛進行處理。民警對焦某和梅某進行批評教育后,又對雙方妨礙交通的行為進行現場處罰,同時對雙方進行民事糾紛調解處理。因雙方均有過錯,車損大致相當,按照“互撞自賠”原則,民警判定車損由雙方各自自行承擔。
因為開慪氣車,被民警雙雙處罰,還自行承擔損失,誰也沒有在這場“慪氣車戰”中獲勝,最終落得“兩敗俱傷”。民警提醒,慪氣車,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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