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為何不承擔主要責任
本報訊 大年初四凌晨,海口市長堤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違章掉頭的客車被一輛醉駕小轎車撞翻,客車上兩名乘客經搶救無效死亡。后經交警部門認定,客車司機何×杰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醉駕轎車司機鄧×森承擔次要責任。對此,何×杰的家屬提出異議,認為應當由醉駕司機鄧×森承擔主要責任。隨后,海口交警事故處理大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在該起事故中,雙方均存在違法行為,但客車違章掉頭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客車司機需承擔主要責任。
目前,何×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美蘭區檢察院批捕,并羈押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案件進入了司法程序。記者 文盛
轎車司機醉駕撞翻違章掉頭客車致兩人死亡;客車司機被判承擔主要責任,家屬質疑:
車禍現場(當事人家屬供圖)
交警:雙方都有錯,客車違章掉頭系導致事故主要原因
【事件回放】
轎車撞翻客車 兩乘客身亡
2月3日凌晨,在海口某車隊工作的客車司機何×杰在機場接到13名來海南游玩的旅客后,準備將他們送往酒店歇息。3點30分許,客車沿著長堤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當行至春曉小區路段時,何×杰駕車向左違法掉頭,恰遇鄧×森醉駕小轎車由相對方向行駛而至。隨后小轎車前右側碰撞客車的右后尾,客車當即向右側翻。導致車上12名乘客受傷,其中劉××和李××經海口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同時,經檢測,小轎車司機鄧×森的酒精含量為/,屬于醉酒駕駛。
2月25日醉酒駕駛發生事故車主要承擔,海口市交警支隊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該認定書中寫道,根據現場勘查、檢驗鑒定、當事人陳述等證實:此事故的發生是由于當事人何×杰駕車違法掉頭而造成,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而當事人鄧×森因醉酒駕駛,是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何×杰承擔主要責任,鄧×森承擔次要責任。
為何不是醉駕司機擔主要責任
【家屬質疑】
“在事故認定書出來之前,我們都一致以為應該是醉駕司機承擔主要責任,可沒想到會是這個結果。”何×杰的父親何運森告訴記者,根據其兒子的描述,在事故發生后,醉駕司機鄧×森并沒有第一時間搶救傷員,而是徑直離開了現場,約1個小時后才折回。同時醉酒駕駛發生事故車主要承擔,何運森認為,鄧×森在醉酒狀態下駕駛車輛,注意力不能集中,不能及時對外界情況做出有效反應,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何運森表示,在該起事故中,何×杰確實存在過錯。但相對于醉酒駕駛來說,他認為鄧×森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我們當時也向處理事故的民警詢問為何這樣劃分責任,但他卻沒有搭理我們,而是簡單的幾句話就把我們敷衍過去了。”何運森說。
客車違章掉頭系事故主要原因
【交警回應】
昨日上午,記者找到了處理該起事故的海口交警事故處理大隊重案組許警官。他告訴記者,在該起事故中,雙方司機都存在過錯。但何×杰駕駛客車違法掉頭的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鄧×森醉酒駕駛屬于次要原因。“在事故責任的劃分中,并不是說司機出現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就一定要承擔主要責任,而是要根據事故情況決定的。”許警官說,交警部門已經多次向何×杰的家屬進行過解釋,但沒有起到很好的效果。
同時許警官表示,在事故發生后醉酒駕駛發生事故車主要承擔,鄧×森確實離開過現場,并且在約一個小時后返回。“根據鄧×森的表述,事故發生后,他感覺身體不適,就往省中醫院方向步行過去,然后折回。可這件事情對事故責任的判定沒有影響。”許警官說。據悉,何×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經被美蘭區檢察院批準逮捕,并羈押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案件進入了司法程序。事故發生后,鄧×森已被取保候審。目前,因涉嫌危險駕駛罪,美蘭區檢察院正準備對鄧×森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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