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最近融資租賃公司的日子不好過,廣東省金融局發通知說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抵押貸款業務,封死了售后回租做車抵貸的空間。
但各地對于普通購車回租還是支持的,因為各行各業的融資租賃都在做這種“交易型售后回租”,可能這種回租占據了融資租賃行業6萬億余額的80%以上。即便是沒被鼓勵,但肯定沒有被認定為民間借貸的。但今晚有個融資租賃公司的朋友告訴我這樣一個案例,表達了他深深的擔憂,期待行業協會能夠呼吁法院系統不要做如此判例,一旦擴大將對融資租賃行業有非常大的影響,可以說是滅頂之災。
梅賽德斯-奔馳租賃有限公司、毛萍波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由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案??號
(2020)浙02民終3147號
發布日期
2020-12-03
瀏覽次數
73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20)浙02民終3147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梅賽德斯-奔馳租賃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望京街8號院3號樓5層601內2號。
法定代表人:歐拓嘉(),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賓賓,浙江震甌(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鄭博,浙江震甌(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毛萍波,女,1983年2月6日出生,漢族,住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
上訴人梅賽德斯-奔馳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奔馳租賃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毛萍波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2020)浙0212民初388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0年7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閱卷并詢問當事人,決定不開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奔馳租賃公司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一審訴訟請求,二審訴訟費由毛萍波負擔。事實和理由:1.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根據合同法規定,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2.機動車屬于動產,其物權轉讓不以登記為要件,一般交付即生效,但當事人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3.涉案《融資租賃與保證合同》具備融資租賃合同的全部特征,并非借款合同。基于上述理由,一審判決在認定本合同具備融資租賃合同要素的情況下,又以毛萍波向賣方支付約定的預付款后,奔馳租賃公司將購買其余價款轉入賣方指定賬戶,并將承租物設定了抵押權為由,認為本合同屬于抵押借款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
毛萍波未予答辯。
奔馳租賃公司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1.毛萍波支付剩余租金.46元;2.毛萍波支付滯納金37.19元(暫計至2020年4月10日),此后以.46元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3.毛萍波支付律師費元;4.奔馳租賃公司有權就車牌號為浙B3××××號車輛的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8年9月7日,毛萍波因購買車輛與奔馳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與保證合同》一份,約定:奔馳租賃公司向毛萍波購買已從賣方處購買的車輛并將其回租給毛萍波使用,毛萍波同意向奔馳租賃公司轉讓車輛的所有權,奔馳租賃公司在租期內擁有車輛的完整所有權;毛萍波向賣方支付約定的預付款后,奔馳租賃公司有義務將購買價款轉入賣方指定賬戶;本合同項下毛萍波向奔馳租賃公司支付的全部還款金額由融資成本總額和融資費用總額構成;車價總計元,毛萍波已支付給賣方的預付款為元,實際融資成本總額為元新車貸款抵押費是什么,融資費用.72元,還款金額總額為.72元;融資租賃的租期為36期(月),起租日為2018年9月18日,月租金為2985.57元,2021年9月18日尾款為.20元;如毛萍波未按期向奔馳租賃公司指定賬戶足額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到期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每期租金、尾款、逾期付款的滯納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奔馳租賃公司有權要求毛萍波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為還款金額總額的百分之十五,滯納金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付款額的日萬分之五計,且奔馳租賃公司有權要求毛萍波承擔因其違約導致的一切損失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毛萍波有義務在奔馳租賃公司指定的期限內以其指定的任何其他付款方式向奔馳租賃公司支付所有到期應付而未付的租金以及其他款項。同日,奔馳租賃公司與毛萍波還簽訂了《抵押合同》一份,約定:抵押物是前款《融資租賃與保證合同》項下得到融資的車輛,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融資成本總額、融資費用總額、滯納金、違約金等,以及抵押權人為實現抵押權發生的費用等。毛萍波于2018年9月7日購買涉案車輛,并于2018年9月12日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登記在其名下。同年9月13日,該車輛進行了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為奔馳租賃公司。2018年9月14日,奔馳租賃公司將.43元(約定融資費用.72元扣除第一期租金)款項支付給賣車方。毛萍波按約定支付租金至2019年10月18日,之后陸續支付6009.52元,余款至今未付。另查明,奔馳租賃公司為實現本案債權支出律師代理費元。
一審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承租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奔馳租賃公司向毛萍波購買已從賣方處購得的車輛并將其回租給其使用,毛萍波同意向奔馳租賃公司轉讓車輛的所有權,但車輛系需要登記的不動產,實際所有權并未轉移,奔馳租賃公司在租期內擁有車輛的完整所有權僅系雙方書面約定。毛萍波向賣方支付約定的預付款后,奔馳租賃公司將購買其余價款轉入賣方指定賬戶,并將承租物設定了抵押權,該合同本身應屬抵押借款合同,屬民間借貸的法律關系。經向奔馳租賃公司釋明,其不同意按民間借貸法律關系處置本糾紛,故其按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主張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綜上,判決駁回奔馳租賃公司的所有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479元新車貸款抵押費是什么,減半收取2239.50元,由奔馳租賃公司負擔。
二審中,毛萍波未提交新的證據。奔馳租賃公司提交下列證據:京商務資字〔2011〕900號《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于設立梅賽德斯-奔馳租賃有限公司的批復》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一份,證明上訴人有資質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本院經審查,對上述兩份文件的真實性予以認定。
本院經審理對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根據查明事實,奔馳租賃公司向毛萍波購買其已從賣方處購得的車輛并回租給毛萍波使用,毛萍波雖同意向奔馳租賃公司轉讓車輛所有權,但并未辦理登記,故所有權實際并未轉移。毛萍波向出賣方支付約定的預付款,奔馳租賃公司將剩余價款轉入賣方指定賬戶,并就承租物設定抵押,該合同實際構成抵押借款,一審法院認定雙方系屬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經向奔馳租賃公司釋明,其不同意按民間借貸法律關系處理,仍以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予以主張,一審法院遂駁回其訴請,于法有據。
綜上,奔馳租賃公司的上訴理由不足,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4479元,由上訴人梅賽德斯-奔馳租賃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蔡惠娜
審判員莫愛萍
審判員王亞平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黃瓊
附件:一審判決如下
這次萬里行上融資租賃公司也比較少,到時大家可以一起研討下融資租賃的趨勢。萬里行對接會是汽車金融行業的一個聯合招商對接會,資方招商新車貸款抵押費是什么,SP找產品最好的平臺,誠邀您的參加。
汽車金融行業產品與渠道對接大會有什么?
產品渠道對接大會活動歷時一天,主要議題就是產品與渠道對接,對于資方是招募渠道也就是招募SP,對于SP朋友就是集中對接產品。
我們從2017年舉辦第1季,2018年舉辦第2季,2019年舉辦第3季,2020年舉辦第4季一共舉辦了29場,超過5500多同行參加。2021年舉辦第5季。
產品對接
對于資方來說,這是一次聯合招商大會,這有什么好處呢?一個資方單獨的開一個招商會成本太高,一起舉辦能夠分攤成本,聯合舉辦來參加的SP也能更多,招商效果更好。
對于SP來說,單獨對接一個資方成本也不低。這場大會集中擔保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公司、有新車、二手車、商用車、車抵貸、網約車等各類產品供你挑選。
行業研討
這次大會除了金融產品資源對接外,還有行業研討交流。今時今日,行業變化超快,行業的最新動態模式不在北上廣深杭,而是在各地方一線的市場中。大家相聚起來一起探討2021年的新方向。
上臺招商嘉賓請聯系
匡匡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和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者其他問題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