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搶行!小汽車轉彎未讓直行,
“電驢”騎手“很受傷”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這一基本的安全通行原則是眾多司機應該知曉和遵守的安全法則,但仍有一些司機抱著僥幸心理,為“搶一時之快”,最終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12月25日18時許車輛轉彎事故該如何認定,在北海市貴陽路與金海岸大道交叉路口處,尹某某駕駛車牌為桂EX****小型汽車與黃某某駕駛的合浦B****號二輪電動車發生刮碰,造成黃某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經過執勤民警調查核實后認定,尹某某駕駛車輛時存在車輛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的情況,尹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無獨有偶車輛轉彎事故該如何認定,12月28日08時,趙某某駕駛車牌號為川AE****的小型客車車輛轉彎事故該如何認定,在上海路由北往南行駛至彰泰紅樹林對面路段實施右轉彎,適逢陳某駕駛北海P****二輪電動車由北往南行駛至此,雙方發生碰撞,造成陳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同樣,經過執勤交警調查后最終認定,趙某某駕駛車輛存在車輛實施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先行的情況,趙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規定: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北海公安交警提醒: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廣大駕駛人駕駛車輛在實施轉彎前,要時刻觀察周邊的車況、路況,注意避讓有優先通行權的車輛和行人,切勿“急在一時”,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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