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車輛突然出現故障
如果您隨意的將車停于車道內
且不做任何防護措施與警示標志
人員也不及時靠邊等候
您知道后果有多嚴重嗎
一旦有后車高速駛來且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
極大可能會造成嚴重無法挽回的后果
輕則人員重傷,重則車毀人亡!
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兩起
出現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一】
6月10日20時51分許,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隊四大隊轄區發生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經過是山西籍駕駛人智某駕駛晉AL***N號小型轎車,由保德至太原,行駛至二廣高速(太原方向)+600m處時,撞至山西籍駕駛人郭某駕駛的因故障停于路面的晉HZ***1號小型轎車,及位于路面的晉HZ***1號乘車人李某和郭某,造成李某死亡,郭某受傷,路產和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本起事故中,郭某駕駛車輛發生故障后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且未將車上人員轉移至安全地點的行為屬于嚴重過錯行為;智某駕駛機動車時疏忽大意,未能及時發現險情并采取有效避讓措施的行為屬于特殊過錯行為。
【事故案例二】
8月19日08時30分許,高速交警五支隊五大隊轄區滄榆高速榆林方向+600m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兩輛重型貨車發生追尾相撞,事故造成兩人受傷,其中一人傷勢嚴重。正在路面巡邏的民警迅速前往現場勘查處置。
事故經過是冀A號牌車輛因篷布在行駛過程中掉落,意外卷入了掛車車軸內,導致車輛緊急制動無法繼續行駛,駕駛員隨即將車輛停在了應急車道內,騎壓部分行車道,車內人員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只顧埋頭清理故障,后方駛來的一輛冀F 號牌的重型貨車未及時觀察到前方車輛導致發生追尾事故,巨大的沖擊力將兩車向前推行了近8米的距離,前車車底人員嚴重受傷,“120”醫護人員到達后,對重傷者進行了現場搶救,但因其傷勢過重宣告不治,后車駕駛員經救治已無大礙,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以上兩起事故均是因前車發生故障停于行車道(或占用行車道),沒有及時靠邊,而且沒有在后方規定地方擺放警示標志,車內人員也沒有及時疏散到安全地帶,后車也因為疏忽大意,觀察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血淋淋的教訓值得我們深思!
高速公路機動車故障或發生事故后如何處置
一、機動車發生故障后怎么辦
1、能自行移動的,將車輛移至就近服務區或移出就近收費站;
2、能移動但因距收費站或服務區較遠等條件不允許的汽車發生追尾事故怎么賠償,將車輛移至緊急停車帶或應急車道。
二、機動車發生事故怎么辦
(一)現場不能撤汽車發生追尾事故怎么賠償,安全防護要到位。存在有人員傷亡或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涉嫌酒駕毒駕或車輛無法移動四種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離現場,但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二)現場必須撤,停至安全地協商或等候處理。
1、僅造成財產損失,當事人對事實、成因無爭議的,將車輛移至服務區或收費站外廣場自行協商處理;
2、造成財產損失,但存在當事人對事實、成因或賠償有爭議的,或機動車無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的,或運載危險物品車輛的,或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的四種情形之一的汽車發生追尾事故怎么賠償,應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標劃停車位置后,將車輛移至服務區或收費站外廣場,等候交警處理。
山西交警權威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