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貶值損失一般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毀,雖然修理恢復了原有的使用功能,但車輛在交易的過程中仍然存在,降低了交易價值所帶來的損失。
在交通事故處理當中,我們經常會碰到機動車的駕駛員提出車輛貶值損失的請求。因為有的車輛經過撞擊之后,即使進行了修復,也不會達到原來的價值。這是目前在現實中確實存在的一個問題。
但是事故車車損怎么賠付,法律所支持的財產損失的賠償范圍主要限于必要的、典型的損失類型。車輛貶值損失一般不予賠償。
貶值損失不予賠償的依據。
現在我們只要談到車輛貶值損失的時候最主要的依據,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中明確表示。
目前我們對該項損失的賠償持謹慎態度,傾向于原則上不予支持。當然,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也可以考慮與適當賠償,但是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
大家對此的理解就是,國家在原則上是不支持對車輛的貶值損失進行賠償,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情況。
非常特殊的情況主要指哪些?
我個人認為非常特殊的情況主要是指,剛買了車可能連一個月都不到發生了交通事故。而且損害的也比較嚴重事故車車損怎么賠付事故車車損怎么賠付,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對車輛的修復之后也會造成新車的大幅度的貶值。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法院是可以適當的考慮給予一部分補償的,但是這個補償的數額將慎之又慎。因為目前沒有一個標準來判斷他到底損失能達到多少。
司法鑒定的有效性。
有的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可能會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車輛的貶值損失進行鑒定。其實我建議大家是沒有必要去做的。
因為司法鑒定所出的法律文書只能是一個證據的存在。作為保險公司來說是不予理會的,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在理賠的范圍內,是不存在車輛的貶值損失的賠償。
人民法院對司法鑒定車輛貶值損失的證據,采納的也非常非常的少,可以用幾乎不采納來形容。
參考的案例。
2016年9月18日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就有一起關于車輛貶值損失的交通事故案例。在一審判決的時候,對車輛的貶值損失進行了認證。但是,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了上訴,二審法院對車輛的貶值損失不予認可。
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參閱一下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黑01民終3702號。
我的個人建議。
有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在車輛貶值損失上談的非常的不愉快,經常的和對方產生很大的誤會和矛盾。這一點的話,我覺得是很不應該的。因為在目前現行的法律中,對車輛貶值損失是不予認可的。
我希望廣大的駕駛員在道路上駕駛車輛的時候,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了損失,我們談的主要是直接損失。
如果你愛惜自己的車輛,不想讓你的車輛受到貶值的損失,那么多注意交通安全是最好的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