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交通事故發生后,需要定損時不是很了解,但我們需要知道無傷亡人員的情況下,再來定賠償的標準。那么交通事故定損需要雙方到場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法律快車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機構,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定損需要雙方到場嗎
定損時如果定三者車輛的損失,雙方都到場;如果是標的車輛定損,那么被保險人在場就可以了。定損需經過以下流程:
1.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經檢驗、鑒定后,委托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鑒定。
2. 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后7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準可延長7日。
3. 當事人對經確認后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書》后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鑒定;并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
4. 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后生效。
二、交通事故去哪里定損
交通事故去價格主管部門定損。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對受損車物損失價格進行評估鑒定的,應及時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車物損失價格鑒定。
2、對車物勘估時,價格主管部門應派出二以上經鑒定中心審核批準的評估人員。評估人員根據勘估后確認的車物受損情況,按實施細則的修理、更換或重置的價格費用評估準則,計算損失金額,作出一個鑒定結論,出具《價格鑒定書》,并加蓋鑒定單位印章。原則上鑒定結論應在交通事故發生后7天內作出,如情況特殊,經交警大隊批準可延期7天。
3、價格鑒定書經交警大隊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處理經辦民警發給當事人。
4、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生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住處更改。當事人如對經確認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鑒結論5天內向交警支隊申請重新鑒定。交警支隊受理后應及時轉交同級價格主管部門重新評估鑒定,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有10天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重新鑒定書經交警支隊事故處理科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
三、交通事故定損誰說了算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機構,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到現場定損,所以定損金額是由保險公司作出的。實際情況中會出現保險公司定損價格和修理廠實際維修價格有差別。
如果車主認為保險公司定損金額和實際損失相差較大,那么,在這種情況下車主應該要求保險公司重新定損或要求鑒定機構對車輛損失進行 鑒定。通常車主可以要求修理廠預估合理的配件費和人工費,然后直接將預估總額作為訴訟請求。因為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保險公司不認可該請求,即由保險公司申請鑒定,鑒定費由敗訴方承擔。
通過上文的講解,我們清楚的知道一般要求在進行定損的時候雙方當事人都要到場的,但在某些情況下,只要被保險人到場就可以了。而在定損的過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這點都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交通事故定損需要雙方到場嗎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請及時咨詢律師處理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機構,法律快車提供專業律師,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和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者其他問題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