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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知家消息,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自動駕駛車輛使用管理、發生交通事故時權責認定做出劃分,新政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國內首次對智能網聯汽車市場化應用作出明確規定。
《條例》顯示,配備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罰;發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網聯汽車一方負有責任的,該車輛的駕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因智能網聯汽車質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駕駛人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后,可以向智能網聯汽車的生產者、銷售者追償。這也就是說,只要L3級別或L4級別自動駕駛系統開啟狀態下,若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第一責任人均是駕駛員。因為按照相關法規,無論是L3級別還是L4級別車輛,都必須配備駕駛員,待必要時接管車輛,所以駕駛者需要對車輛的行駛狀況負責。而實際事故責任需要根據現場以及引發事故的根本原因進行判定。
記者了解到,只有搭載完全自動駕駛(L5級別)的智能網聯汽車,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交通違法或者有責任的事故,原則上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違法和賠償責任,但對違法行為人的處罰不適用駕駛人記分的有關規定。
此外,對于完全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行車事故責任按責任程度分為,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交通違法或者有責任的事故,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違法和賠償責任,但對違法行為人的處罰不適用駕駛人記分的有關規定。這意味著,無人自動駕駛汽車交通違章不能扣分。
SAE自動駕駛分級為L0~L5,根據不同程度,從零到完全自動化,共分為六個等級。
L0級自動駕駛:無自動油門、煞車、方向盤全程皆由駕駛者掌控,它是最普通的駕駛方式行車事故責任按責任程度分為,包括定速巡航,只能設定固定的速度,車輛不會自動調整速度行車事故責任按責任程度分為,如加速/減速或駕駛員的操作需要。
L1級自動駕駛:駕駛操控為主,系統適時輔助主要還是由駕駛者操控車輛,但在特定的時候系統會介入,如ESP 電子車身穩定系統或ABS防鎖死煞車系統,主要用于提高行車安全性。以小的變化,豐田威馳國內新品上市為例,配備了TRC、HAC上坡起步輔助牽引主動安全設備在這個范圍。
L2級自動駕駛:部份自動化,駕駛者仍需專心于路況第二級自動駕駛可說是目前各大車廠的主流,如果第一級自動駕駛儀是輔助油門和剎車的話,第二級是添加到方向盤,如特斯拉自動駕駛儀,沃爾沃飛行員協助,梅賽德斯-奔馳驅動試驗等,車輛的速度和轉向可以在一定的條件下控制。
L3級自動駕駛:有條件自動控制,該系統可自動控制車輛在大多數路況下,駕駛注意力不需專注于路況相較于第二級還是需要駕駛專注于路況且雙手須置于方向盤,第三級自動駕駛儀可以在一定條件下驅動注意力,而不關注路況,雙手甚至可以離開方向盤。
L4級自動駕駛:高度自動化,還是具有方向盤等介面提供駕駛適時操控車輛在啟動自動駕駛后,計算機將在目的地設置后按路線行駛,無需干預全面駕駛,但只需在高速公路或市區等特定區域進行干預,但它已經能夠處理大部分的“動態驅動任務”。
L5級自動駕駛:全自動化,人類完全成為乘客第五級自動駕駛車輛將完全自動化,車上甚至連方向盤等駕駛機構都不需要,完全透過電腦感知與運算來駕駛車輛,不論任何環境、路況,都不需要人類駕駛介入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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