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被吊銷后,就不能再開車了。可下面這名司機卻我行我素,不但在駕照吊銷期間把車開上高速公路,還謊報他人姓名“忽悠”交警,想要蒙混過關。
2月28號下午2點半,這輛白色奧迪轎車駛出龍青高速萊西東收費站,執勤交警上前檢查,司機卻拿不出駕駛證。
司機:我能背下駕駛證號來。
交警:能背下號來查別人的車有沒有事故怎么查,那還要證干嘛?你沒攜帶嗎?
司機:我沒拿。
交警:你靠邊停下。
隨后,交警把這名男司機帶進一旁的執法站,落實身份信息,面對交警的詢問,司機神態淡定、十分配合,并且熟練地背出了18位身份證號。
根據這些信息,交警查到了對應的駕駛證,不過,證件持有人的照片卻和眼前男司機模樣對不上號,這時,他支支吾吾,不再淡定了。
交警:我們這有照片,這不是你。
司機:你再等等。
王生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五中隊民警:
“從眼神可以看到,他在那想東西。我們就告知他,必須要出示您自己的身份證,否則您將面臨的處罰可能會更加嚴重。然后他想了一會,他才回到車里邊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證。”
眼看蒙混過關失敗,司機劉某終于說了實話。原來,他在2014年3月開車發生事故致人死亡,駕駛證被吊銷至今。
但為了圖方便,劉某無視吊銷期間禁止開車的法律規定查別人的車有沒有事故怎么查,繼續開車上路,并且背過了一位劉姓朋友的身份證號,用來應付檢查。可沒想到,這次開車從青島前往棲霞,“忽悠”的伎倆被交警當場識破。這名駕駛員屬于駕證吊銷期間駕車查別人的車有沒有事故怎么查,系無證駕駛,他將面臨的是,行政拘留15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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