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林先生花11.9萬元買了一輛馬自達323轎車。7天后發生三車追尾,馬自達擠在中間,除車體受損外,大梁也壓彎了。交警認定最后一輛車負全責。保險公司定損1.5萬元。
肇事方賠償了修理費,但林先生咨詢了4S店,這輛車即使完全修好車輛交通事故折損鑒定,車的價值也要打個三四萬元折扣了。
林先生心疼新車,想問問除了修理費外,還能不能要求賠償因這次事故造成的新車折舊費。
律師說法:
浙江下沙萬馬律師事務所潘帥律師說,雖然目前的法律對此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但車輛發生碰撞造成的貶值,是不爭的事實。根據民事賠償公平、公正的原則車輛交通事故折損鑒定,車主應該獲得賠償。
北京、杭州都有成功案例。
2004年10月,王女士駕駛一輛捷達轎車被追尾,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車輛貶值1萬多元。王女士向法院起訴索要“貶值費”。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判決,肇事司機賠償王女士貶值費8500元。
今年8月,車主杜先生打贏了杭州首例新車索要折舊費的官司。他的代理律師就是潘帥律師。杜先生駕駛嶄新的寶馬320i,在提車當天就被人撞壞車尾,定損1.29萬元。經拱墅區法院調解,杜先生除了獲賠全部修理費外,還獲賠折舊費1000多元。
那么,車主如何來索賠折舊費?
潘律師說車輛交通事故折損鑒定,事故發生后,車主應立即報警并通知保險公司。因現場定損可能不太全面(大多為肉眼能看到的、車輛表面的損失),最好將車送到修理廠,對車內部結構做一次全面定損,并注明所造成的車損由本次事故造成。
然后,向法院認可的權威部門申請技術鑒定,計算出車輛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折舊損失,再向事故發生地或責任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要求責任方賠償折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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