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車輛可能會被警察扣留了,既然被扣押了代表自己是不能夠將車輛開走而送去維修等,沒有車輛出行也很不方便,會給自己帶來各種各樣的麻煩,甚至擔心車拿不回來。那么,交通事故扣車怎么辦?小編為你仔細講解.
交通事故扣車怎么辦?
交警將事故車輛暫扣,按照相關法規,這是為了“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而不是為了將肇事車輛作為抵押品,才將車輛暫扣。這一點,你可以巧妙的告訴主辦警官。另外,在相關的法律條款中兩車發生交通事故,還對“對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公安機關應當在十五日內作出處理決定。逾期不作出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退還當事人”的相應的規定。所以兩車發生交通事故,你也不要想在交通事故中發生了傷人事故后,就能馬上得到解決,而應該采用不急不燥的心態來處理和應對事故的處理流程,你現在急于求成的心情實為大忌諱哈。
找代駕出車禍怎么辦呢?
代駕合同類似于承攬合同關系。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承攬人在承攬過程中因自己的過錯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承攬人獨立承擔責任。另因代駕者與代駕公司構成雇傭關系,根據《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九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代駕出了交通事故應由代駕公司承擔責任。
一般來講,代駕是駕駛人與車主的一種服務關系的合同,其內容應是駕駛人將車主及其車輛安全送回指定地點。這種合同關系中車主應是將車和自己均交由駕駛人,由其負責安全送回,所以車輛的支配者在事故發生之時應是直接駕駛人。
代駕時出了交通事故有兩方面關系須加以分析:
1、代駕者與車主之間的合同關系。如果事故原因在于車輛本身存在故障、車主錯誤指示等原因,那么交通事故的責任應由車主承擔(對內)。
2、代駕者與對方車輛駕駛者關系。雙方應是侵權關系,誰違反的交通法規,誰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失就應承擔相應責任(按雙方責任比例分擔)。
在交通事故扣車之后擔心拿不回來兩車發生交通事故,或不知道該怎么拿回車輛,就應該找律師來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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