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搖號難,車牌供應少,因此越是稀缺市場越是供不應求,雖然大家都知道在京牌租賃過程中也有諸多風險,但是很多人還是鋌而走險,在京牌租賃中不管是京牌租賃還是車牌背戶,經常有中介提及車管所備案或車輛抵押登記的事情。那京牌租賃雙方是否需要簽署租賃協議和抵押協議嗎?今天北京盛昂小編沐沐給大家普及一下!
北京租京牌目前是跟北京地方性政策小客車指標管理條例沖突的(車牌交易違規不違法),那么必然是沒有哪個有公信力的正規機構能給京牌租賃合同做公證,所以說京牌租賃合同公證是忽悠人的。但車輛抵押登記是確認是存在的,而車管所備案這個詞首次出現還是2016年對外推廣的時候應用(如今已經被效仿N+無數次),其實說的就是車輛抵押登記。
車輛抵押登記手續起到的是法定公示的作用,即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在車輛辦抵押登記手續后抵押車正規平臺,轉讓該車輛的行為無效,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而如果沒有辦抵押登記的,則轉讓抵押車輛的行為仍然有效。這是從法律層面對抵押登記的一個解釋。而實際在指標租賃過程中辦的車輛抵押登記,指的是出租方(標主)配合承租方(車主)將租方車輛抵押到承租方的名下。做完車輛抵押登記后,車輛登記證上面會出現債權人(實際購車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
一個嚴謹的車牌出租協議還是有必要簽署的。比如北京牌照租賃協議里面抵押車正規平臺,關于租期多久租金多少的條款,肯定是無法得到保護的,但車輛屬于實實在在的資產抵押車正規平臺,屬于物權法范疇,是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如果協議條款合理,在車輛所有權和用車責任劃分方面還是有實在意義的。
車輛抵押好處對于承租人來說車輛安全多了一層保護。對于出租方就是如果真的出現重大交通事故,也容易撇清責任。目前政策看,做車輛抵押登記不僅僅需要虛構借款合同,還要雙方同時到車管所才可以辦,將來租賃合同終止一樣需要雙方配合才可以先解押才可以處理車輛也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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