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抵押兩次屬于詐騙,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一)抵押車會出現二種情況:
1、典當行報警
當典當行報警后,一般警方查清后,這個車主肯定是詐騙無疑。因他事前就做好了補登記證書的行為,把車抵押后就把車拿去質押。然后就不還錢了,做了抵押登記的債權人和做質押登記的債權人都想只能把車變賣才能挽回損失。于是就開始爭奪車輛。
2、典當行不報警,把車當抵押車賣掉。
大家注意看了,典當行選擇不報警,把車以債權轉讓方式處理,如果大家又不查檔,或者不懂綜合各種信息評估,你可能就是替罪羊。有人說,現在很多抵押車都是做了按揭的車質押,斷供后再轉讓出來的,都不能買了?其實大家都看到過很多文章了,如果車主一直還貸,你是沒事的,一旦車主停供,車就有風險了。如果一開始車主購車時就是想著騙貸,然后把車質押的,都是詐騙行為,所以如何選擇抵押車,車源非常重要。
(二)抵押車的危害有哪些?
1,出現多個債權人搶奪車輛
做了抵押登記的債權人,不可能就這樣罷休的,為了挽回損失,找不到車主,有些會走司法程序,有些就會找車,一旦發現車輛,不是搶就是偷。質押車輛的債權人,車輛在手,只想及早轉賣掉,把本錢要回來。其實,也有銷贓的嫌疑。
2,終端客戶蒙受損失,難維權。
如果買了這種車的終端客戶,就可能車財兩空,被第一個抵押登記的債權人找到并盜搶走。也有可能車輛被查封或被法院扣押。到時想維權是非常艱難的,因為車變成了贓車,報警,有可能警方不立案,法院起訴,也不知起訴的主體是誰,耗時耗力。
二、按揭車二次抵押違法嗎?
1、 二次抵押是指將已經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東西作為抵押物再次抵押,從而獲取貸款的行為。例如,已有的房屋在銀行作為抵押物申請到貸款后還在正常還款階段,如果需要再次申請貸款,通過專業評估以后,在不考慮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根據評估價值再次抵押貸款。
2、 一般情況下,在二次抵押過程中,二次抵押的權值不會超過第一次抵押貸款價值余額,這樣做主要是為了避免申請者不能償清債務給銀行帶來的麻煩。此外,二次抵押歲不需要第一抵押權人的同意,但有高至第一抵押權人的義務。
3、 二次抵押和第一次抵押所辦的手續及需要收取的文件基本上是一樣的,即包含,看車手續——看車——到車管所做汽車抵押登記——簽訂借款協議——放款當天拿錢。
三、按揭車怎么賣
此時你就可以按正規的二手車過戶程序重新進行按揭車可以賣了,流程如下:
(1)提供買賣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如果其中一方是單位的話是需要單位代碼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的哦。
(2)所持機動車的注冊,轉移,注銷,轉入的申請表格。
(3)車輛的登記證書和行使證書。
(4)原始的車輛購置的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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