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機動車抵押合同范本,就乙方將其自有車輛登記至甲方名下有關事項機動車抵押合同范本,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所指登記車輛信息如下:
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使用性質:
第二條 登記期限
登記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車輛登記事宜
1、 乙方方將自有車輛以甲方名稱(變更)登記上戶注冊,車輛登記注冊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在登記期間內,乙方仍為車輛的實際使用人和控制人,甲方在此期間不收取乙方登記費用。
2、 甲方應在根據乙方要求辦理車輛登記備案手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該登記車輛仍然為乙方所有,不屬于甲方公司財產。
2、乙方自行辦理過戶手續,過戶費用、上牌費用由乙方承擔。
3、車輛的維修、保養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4、登記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貨物損失保險等),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5、因登記車輛事故對第三者造成人身傷害或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在登記期間內機動車抵押合同范本,乙方仍為車輛的實際使用人和控制人,甲方在此期間不得私自轉讓車輛、牌、證等。
7、若甲方對外發生債務糾紛,甲方不得處理該登記車輛,若甲方擅自處理該登記車輛導致不能正常使用該登記車輛的,甲方公司法人以及股東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拾萬元;
2、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除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保函費、公證費等費用)。
第六條 協議解除
經雙方共同協商解除協議或者登記協議期滿雙方終止本協議的,甲方需將牌證退還并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車輛過戶登記。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意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協議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