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評估申請書
申請人: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負責人:何永成
住所地: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559號太平洋保險大廈
申請事項:
對貴院受理的案號為(2011)穗越法民二初字第2022號案件中原告蔡庭縣所有的粵號車(以下簡稱“標的車”)財產損失進行重新評估。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評估標的車在維修時是否存在部分配件項目未更換的情況;
2、評估標的車更換配件項目的價格;
3、評估標的車維修工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告蔡庭縣訴被告天平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保險合同糾紛一案,標的車在2011年3月3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財產損失。申請人接到保險報案后及時委托佛山市卓盛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對標的車定損為人民幣元。但原告標的車在實際維修時部分配件項目并未更換,申請人核實原告實際損失為人民幣元。
事后,原告擅自單方委托廣州市華盟價格事務所有限公司對標的車進行損失價格評估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車輛損失鑒定,原告的行為違反了《車輛損失綜合險保險條款》第二十二條的約定。同時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車輛損失鑒定,原告委托的華盟公司作出的穗華價估字[2011]0078號《評估結論書》未結合標的車實際更換配件及維修的情況;華盟公司確定的配件價格及維修工時費用畸高。因此,該結論書與事實不符,顯屬錯誤。
為此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車輛損失鑒定,我司特申請對粵號車輛損失進行重新評估,請予批準。
此致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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