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車原車主開走了違法嗎
近年來,抵押車已成為許多人的融資手段。然而,在一些情況下,借款人可能會逾期還款或違反合同協議,導致抵押車被收回。但是,如果原車主在收回前將車輛開走或隱藏起來,這是否屬于違法行為呢?下面就來詳細解析一下。
先了解一下“抵押”和“質押”的區別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抵押”和“質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簡單來說,“質押”是指將自己的財產交給借款人作為擔保,而“抵押”則是指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車輛等不動產或動產作為擔保物品。
原車主開走車輛是否合法?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當事人之間有其他約束力強制性規定的除外,債務人未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期限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中應當實現擔保物權情形之一的,擔保人有權行使其擔保物權。”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逾期未還款或者違反合同協議,那么抵押車的所有權就會自動轉移到擔保方——即銀行或貸款機構。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原車主再開走車輛屬于違法行為。舉個例子:小張用自己名下的車輛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但是他逾期未還。銀行依據合同協議收回了該車輛,并通知小張前來處理相關事宜。但是小張在得知消息后將車輛開走或隱藏起來,這時候他已經失去了該車輛的所有權,所以他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如何解決此類問題?
當出現原車主將抵押車開走的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問題。一般來說,以下幾種方式可供選擇:
1.報警處理
如果遇到此類情況,首先應該報警處理。交管部門可以通過查詢相關信息找到被收回的抵押車,并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2.司法救助
如果被收回的抵押車輛無法找到,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通過公告等方式通知原車主,要求其歸還車輛。
3.協商處理
在實際操作中,有些銀行或貸款機構可能會與原車主進行協商處理。例如,可以通過追加擔保等方式解決問題。
總結
綜上所述,當借款人逾期未還款或者違反合同協議時,擔保方有權收回抵押物并行使其所有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原車主將抵押車開走屬于違法行為。如果出現此類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