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你辦公電腦上安裝監控(公司在你辦公電腦上安裝監控系統)
近日在一起探討員工管理時,談到一個話題,就是公司有沒有權利在辦公區域安裝攝像頭,并且有沒有權力對員工使用的工作電腦進行監控,這到底有沒有侵犯員工的隱私權?
最后一致討論的結果為:公司有權利在辦公區域安裝攝像頭,因為無論是出于辦公區域的安全問題,還是要觀察員工的工作狀態,都可以算得上是站得住腳的理由,唯有可不可以對員工使用的工作電腦進行監控,處于討論之中。
并且本身就有一個案例,是一起討論的一家企業,由于行業性質原因,他們企業生產的產品并不存在品牌化:螺栓、螺母,而且周邊都是生產螺栓、螺母的廠家,所以銷售人員可以很容易得越過本企業,進行外部企業采購,然后進行走私單。
針對于此情況,他們企業專門下載了一款監控軟件,可以監控所有銷售的電腦,在還沒有發現走私單的時候,就發現了有某員工天天不務正業,在刷淘寶,或者瀏覽其他與工作無關的內容,經多次警告無果后,對其采取了辭退處理。
該員工雖然并沒有對此提出異議,還以為是他人打小報告,但不得不說,企業方面的人也存在一定的猶豫,也不知對員工使用的辦公電腦監控,是否存在違法。
后來一起翻閱了多部法律法規,得到一個共識,那就是監控員工使用的電腦,不違法,但是前提一定要告知,否則就是違法,畢竟員工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或許會將自己的隱私暴露于電腦之上,比如登錄個人微信等行為。
就好比我們經常會打人工客服一樣,總是被告知會被電話錄音,其實是一個道理,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中的第八條規定:互聯網接入單位為落實網絡安全保護措施,可以記錄并留存用戶使用的互聯網網絡地址,記錄、跟蹤網絡運行狀態,監測、記錄網絡安全事件等。
其實無論是企業監控員工使用的工作電腦,還是員工的隱私權是否可以得到保護,彼此雙方都是一種合法的權益,都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一旦發生了沖突,那么企業肯定首先要保證員工的隱私,其次才是監控電腦內容。
也就需要企業在設置監控的時候要慎重,必須要秉持三種原則:正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利益衡量原則,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彼此雙方權益的一種平衡。
一、企業在監控員工電腦之前,必須要事先說明,并書面發布通知,規范員工用網行為,在公司《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中必須要有明確表示,以維護員工的知情權。
二、如果在監控到員工其他信息時,企業也要秉承一切視為員工隱私進行保密,不得隨意泄露員工信息。
三、安裝監控必須是集體行為,不得有針對、歧視等特殊對待現象,要保護公民的平等權。
四、安裝目的肯定是為了可以更好地監督員工工作,防止員工利用辦公電腦從事私事或者違法之事,因此其實在監控的過程中可以更好地人性化,不可將此行為成為阻礙團隊發展的絆腳石。
綜合而言,辦公室安裝監控,很多人已經感受到極為別扭,再加上對辦公電腦監控,勢必會造成團隊壓抑,員工心里不舒服,所以能不安裝,盡量不安裝,如必須安裝,則一定要事先告知員工,并說明目的,不可將矛盾激化。
如果是你,你會去有安裝電腦監控的企業上班嗎?